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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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线索办成4万元铁案
省检察院举报中心鼓励举报者实名举报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沈简轩 刘华松

  本报讯 前不久,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研究中心原主任姚国伟,因贪污罪被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然而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举报中心获悉,这件贪污案的破获竟是源于一条简单的举报线索。目前,该举报人已因如实举报从下城区检察院得到了1000元奖金。
  去年5月,省检察院举报中心来了一名神秘男子,称姚国伟有贪污5000元公款的嫌疑。检察机关每天都收到大量的举报,5000元的金额并不算高,但检察官仍给予了高度重视。根据地域管辖,省检察院将线索移交给了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又移交给了下城区检察院。
  由于是实名举报,下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方国平很快和举报人取得了联系。为了保护举报人,两人每次见面都很隐秘;而关于举报人的信息,也只有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才能掌握。
  方国平告诉记者,因为举报人的积极配合,检察官得知了该行业的运作情况和操作惯例,为深挖案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也使侦查工作少走了很多弯路。
  仅一个月后,案件就水落石出了,姚国伟的贪污金额远不止举报人所说的5000元。法院认定的事实是,2004年10月,姚国伟在经手委托杭州市拱墅区某图文设计工作室制作相关项目资料的过程中,要求对方经办人在结算时多开发票,姚所在的研究中心也应此多支付货款。然后,姚国伟再到设计工作室套取多支付的4万元现金。
  经审理法院认为,姚国伟身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昨天,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副主任张建斌在接受采访时说,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离不开老百姓的支持。我省检察机关每年办理的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线索的。为了提高举报线索的质量,便于检察机关和举报者的进一步沟通,他呼吁群众尽可能实名举报,举报的内容要有根有据,检察机关也会尽力做好举报者的保密工作的。